问题 | 我的身份证户口在别处但迁移了,但身份证号码没有变更,是否在原地 |
释义 | 户口迁移后,身份证住址不会自动更新。需持户口迁移证明前往当地办理新身份证。根据法规,公安机关应在60天内发放身份证。如急需使用身份证,可申请临时身份证。身份证登记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等信息。公民需登记指纹,换领新证时需交回原证。未满16岁的公民可申请换领或补领新证。在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记录住址变动并告知公民。 法律分析 户口迁移了,但是身份证上的住址还没变化,身份证到期之后的住址不会自动变成新地址,需要重新去办理,拿着现在的户口到所在地去办理新的身份证。 根据规定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决定》第三条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法律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决定》第三条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决定》第三条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结语 办理户口迁移后,需及时办理新的身份证。根据规定,公安机关应在提交申请后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地区可适当延长至30日。如急需使用身份证,可申请临时居民身份证。身份证登记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住址、身份号码、相片、指纹、有效期和签发机关。公民申请办理时需登记指纹信息,如有错误或损坏应及时更正或补领。未满16岁的公民可申请换领或补领新证。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会记录住址变动情况并告知本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二章 申领和发放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二章 申领和发放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二十二条 户口簿、册、表格、证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统一制定式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统筹印刷。 公民领取户口簿和迁移证应当缴纳工本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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