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板不发工资但打了欠条算是拖欠工资吗?怎么追讨? |
释义 | 实践中,公司未按约定时间发工资,并且一再拖延时间的,会被认为拖欠工资,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不过,有些公司为避免承担法律责任,会先跟公司员工协商,并给打欠条安抚员工。但是,有些员工以为拿到欠条后,双方即变为欠款关系,将不能按照劳动争议处理办法维权。 事实上,没有根据合同约定的时间发工资就是拖欠工资。所以,现在能够确定公司是在拖欠工资,员工可以采取以下办法维权: 1、先找公司协商。为节省时间跟精力,员工可以先试试跟公司协商,并且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公司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2、找有关部门调解。如果对方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公司还是不履行的,那么,也可以试试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3、找有关机关投诉。按规定,公司违反法律规定侵犯员工合法权益的,可以积极向劳动局、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4、去申请劳动仲裁。按照以上办法未能解决的,员工还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5、去法院提起诉讼。通过上述方法未能解决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追回应当支付的劳动报酬。 最后,在劳动法上,工资必须在公司与员工约定的日期支付,如果遇到了节假日或休息日,就需要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发放工资。如果发现公司一再找借口拖欠工资的,可以积极采取措施,并且工资数额较大的,可以在必要时找个专业律师介入处理。 一、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相关资料:工资表。考勤表。工作服。饭卡。劳动合同书等。 1、你不用告公司,凭你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条款跟公司论理就行了。 2、如果《劳动合同》没有规定公司必须给员工办理社保业务,那么你可以根据新的《劳动法》与公司论理,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若公司再不讲理,建议你搜集齐公司与你签订的协议和相关文件或资料,向当地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仲裁,或当地总工会投诉。 准备好合同,工资卡,以及其他可以证明你在这里工作过的证据,到劳动仲裁申诉。 公司必须给你交社保,这个是法定的。准备好能证明你跟公司有劳动关系和时间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证人证明等。这样你去公司在所属区的劳动局举报、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劳动仲裁才有胜算的。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保险,因此购买社保是必须的,属于强制保险,因此你可以跟用工单位协商解决,无果的情况下,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反映并投诉,是可以得到有效解决的。其证据就是证明跟单位有劳动关系,比如工资条,工牌等。 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保是法律规定的强制义务,是由单位和个人按比例共同承担,单位占大头,个人占小头,所谓协议书本身就是违法国家规定的,它是无效的。你可以要求单位给你补交社保,如果单位不同意就向单位所属的劳动保障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通过这个途径办理肯定是单位给你补交社保,一般不会现金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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