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土地征收程序 |
释义 | 《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十条规定: 1、发布征地公告,征地公告由县级或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实施。 2、征询村民意见。 3、实地调查与登记。 4、一书四方案。 5、张贴征地公告。 6、张贴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7、报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8、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9、土地补偿登记。 10、实施征地补偿与土地交付。 法律依据 《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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