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跟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定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是违法行为的三种行为表现,即这三种以外的其他行为,比如盗窃、哄抢交通设施行为,不属于这里规定的违法行为。这里规定的“故意”,是指行为人在实施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的违法行为时,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使交通设施受到损毁、移动、涂改,还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如果行为人因过失或紧急避险而造成交通设施的损毁、移动或涂改,不构成这里规定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所谓“造成危害后果”,是指行为人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的行为,造成道路交通事故、交通堵塞、误导机动车行错道路等实际危害后果。造成危害后果是构成要件,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则不能构成这里规定的违法行为。 撞坏交通设施如何处置: 1、破坏交通设施罪是指故意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2、破坏交通设备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99条规定,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 2000 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 15 日以下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