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业委会成员是否有薪资? |
释义 | 业委会成员本人有工资吗? 业主委员会成员是该有补助或补贴的,但不享有工资。 村委会主任辞职程序 1、提出辞职的村委会成员首先要向村委会递交书面的辞职申请,辞职申请内容包括辞去的职务和辞职的原因,并填写村委会成员辞职申请表一式三份,报镇人民政府和区民政部门备案各一份、存档一份。2、其次,村民委员会应当在三十日内召开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定是否接受其辞职;三是对辞职请求进行表决,表决通过后于五日内公告。3、乡镇政府对村委会的工作关系是指导、支持和帮助的关系,不是领导与被领导关系,乡镇政府不能直接批准村委会成员的辞职申请。按照选举权和罢免权相对应的原则,只有全体村民才有权力决定村委会成员的去留,对他们的辞职请求,只有在村民会议上才能做最后的抉择。 居委会被投诉后果 居委会被投诉后,上级部门将会根据投诉对居委会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根据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居民委员会的基本职能和任务是:①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②办理本居住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③调解民间纠纷;④协助维护社会治安;⑤协助人民政府或者其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⑥向人民政府或者其它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村委会成员能被认定为滥用职权罪吗? 村委会成员不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般不会构成滥用职权罪,但可以成为滥用职权罪的共犯。另外在特殊情况下,村委会成员也可能构成滥用职权罪。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下列行政管理工作,属于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一)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管理。 (二)社会捐助公益事业款物的管理。 (三)国有土地的经营和管理。 (四)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管理。 (五)代征、代缴税款。 (六)有关计划生育、户籍、征兵工作。 (七)协助人民政府从事的其他行政管理工作。 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从事前款规定的公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挪用公款、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适用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和第三百八十三条贪污罪、第三百八十四条挪用公款罪、第三百八十五条和第三百八十六条受贿罪的规定。 根据以上解释,村委会成员可以成为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 由于渎职类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从理论上说,村委会成员在特殊情况下履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责时,可以构成滥用职权罪的主体。 我想知道,村民代表大会,村委会成员是否需要参加 法律分析:村民代表大会不需要向村民大会授权。 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18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三 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一条 村民会议由本村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召集村民会议,应当提前十天通知村民。第二十二条 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或者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村民会议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法律对召开村民会议及作出决定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召开村民会议,根据需要可以邀请驻本村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群众组织派代表列席。第二十三条 村民会议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年度工作报告,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有权撤销或者变更村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有权撤销或者变更村民代表会议不适当的决定。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年度工作报告,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撤销或者变更村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四十二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由全体业主承担。工作经费可以由业主分摊,也可以从物业共有部分经营所得收益中列支。工作经费的收支情况,应当定期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接受业主监督。 工作经费筹集、管理和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业主大会决定。 该内容由 孙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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