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根据《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11号令)中明确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 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驾驶证过期 一年年审不会被取消。一年内年审都可以,不会被罚款。根据公安部关于《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五章第六十七条第七款的规定,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客观: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七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机动车驾驶人按照本规定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换领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 持有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持有第三款规定以外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