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非婚生子女上户口流程具体如下: 1、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一方的户口本、非婚生育说明等; 2、没有拿到出生医学证明的,可以向助产机构申请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以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让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由本人或监护人提供; 3、领出生证明,申请户口。 户口管理在国内带有浓厚的等级划分、阶级压迫色彩,因而具有明显的封建专制性,户口管理,却是公民生活、公共服务、政府行政、国家司法等诸多领域不可或缺的运作基础它是国家确认并依法保护被登记者合法权益的标志,它所提供的法定证明和信息服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 》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