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动迁房(拆迁安置房)一般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 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 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 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