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答: 房地产企业在出售商品房时,需要预先缴纳增值税,即所谓的“房地产预缴增值税”。如果该企业符合条件,可以申请抵减预缴增值税。根据相关规定,房地产预缴增值税的抵减应当遵守以下原则:1. 抵减时间:预缴税款缴纳后,下次所得款项即将支付时可申报抵减。也就是说,房地产企业需要在下次收到款项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税务机关。2. 抵减对象:仅适用于同一地区预征率税额。房地产企业在申请抵减时需要注意预征率所涉及的范围。3. 抵减顺序:按照逐笔抵减的原则,即每一笔收入的预缴增值税都需要单独申请抵减。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如果房地产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抵减预缴增值税,将无法追溯抵减。因此,房地产企业需要在预缴增值税缴纳后及时申请抵减,避免错失抵减机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土地增值税按照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和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征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