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未经担保物权人书面同意,担保人与债务人不得变更担保物的顺位,否则可能违反担保法律法规,导致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八条:债务人与担保人不得变更担保物的顺位,担保物顺位变更的,无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合同的内容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债务人与担保人变更担保物的顺位,未经担保物权人书面同意的,该合同无效。 因此,未经担保物权人书面同意,改变担保物顺位违反了担保法律法规,可能导致合同无效。建议在签署担保合同时,应当明确担保物的顺位,并取得担保物权人的书面同意,以避免可能的法律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