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施工许可证办理条件是什么 1、施工许可证办理条件如下: (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十条 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二、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流程是什么 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流程如下: 1、由建设单位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资金证明等材料; 2、由该部门进行审核; 3、符合规定的,颁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