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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司法规定的强制性条款有哪些?
释义
    一、公司法中的强制性条款规定了公司章程对投资或担保的限额,以及定期会议的召开规定等。
    二、竞业禁止的法律规定是劳动者在职期间和离职后的两年内,限制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在同类业务中的竞争行为,约定的范围、地域和期限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
    一、公司法中的强制性条款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公司法中的强制性条款是和任意性条款相对的,当事人是不能够随意改变的。公司法强制性条款包括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等。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六条规定,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二、竞业禁止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竞业禁止的法律规定:竞业禁止的时间是劳动者的在职期间与离职后的两年。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结语
    公司法中的强制性条款规定了一些不可随意改变的规定,如公司章程对投资或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担保的数额的限额规定,定期会议按时召开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六条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提供担保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且总额及单项数额不得超过规定限额。而竞业禁止的法律规定是劳动者在职期间及离职后两年内不得从事与原用人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工作。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其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九十三条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补足其差额;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八十七条 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应当由依法设立的证券公司承销,签订承销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第一节 股 份 发 行 第一百二十七条 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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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6:4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