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如对劳动局的处理结果不满意,可以就劳动争议的事项提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委员会将依法进行裁决,对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者处理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律师进行代理。发现劳动局工作人员有失职行为,且有证据的,可以纪律检查部门投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