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法中的子女包括 |
释义 | 民法典所指的子女包括: 1、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2、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3、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子女享有与被继承人亲生子女同等的继承权。如收养关系不合法,养子女则不具备法定继承权,另立遗嘱和签订遗赠抚养协议的除外。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法定继承资格一般是以是否存在抚养关系为判断标准。 在法律上扶养关系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个是继父母对未成年的继子女履行了抚养义务,双方形成了抚养关系,具体表现在: 1、继子女受继父母经济上的供养; 2、继子女受继父母生活上的抚养、教育; 3、继父母对已成年但系限制行为能力或无行为能力的继子女履行了抚养义务。 另一个是继子女对继父母履行了赡养义务:具体表现在: 1、继子女在经济上供养继父母; 2、继子女在生活上扶助继父母。 综上所述,民法典所指的子女包括存在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和亲生子女,婚生和非婚生子女,以及养子女。而第一继承顺序中子女包括存在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和亲生子女。当然只有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才会按照继承顺序分割遗产,也可以继承人之间协商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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