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姻无效可撤销情况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婚姻无效可撤销的情形有: 1、重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即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3、未达到法定婚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4、因胁迫结婚的,被胁迫的一方可以要求人民法院撤销婚姻; 5、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对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婚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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