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当一方违约解除合同后,另一方可以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保证人有权向违约方追偿,并要求违约方承担因其违约而导致的全部损失。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保证人对受保证人的债务负有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受保证人追偿,也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并要求债务人承担因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而产生的全部损失。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经协商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其责任。但是保证人不得免除保证责任。 保证人在解除合同纠纷后,可以向违约方追偿,要求其承担因违约而导致的损失。同时,保证人也有权要求受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不过,如果解除合同是因为不可抗力原因,保证人则不能免除保证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