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训诫是否属于行政处罚 |
释义 |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十条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第九十六条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应当制作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被处罚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件的名称和号码、住址; (二)违法事实和证据; (三)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四)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 (五)对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六)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的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决定书应当由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加盖印章。 所以,教育训诫不属于治安处罚;另外一个简单的判断方式就是,公安机关是否向被处罚对象发放了《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以上就是根据规定对训诫是否属于行政处罚的回答。 训诫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吗 不属于。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主要是包括以下几种,其中不包括训诫,所以训诫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训诫是否属于司法强制措施 属于。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可以予以训诫,所以训诫是属于司法强制措施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诉讼参与人和其他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人民法院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 取缔是否属于行政处罚 不属于。行政处罚的种类有以下这些:(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从上述规定来看,行政取缔并不属于行政处罚的种类范围,其他法律也并未有明确行政取缔属于行政处罚的,因此,行政取缔不属于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是否属于犯罪 不属于。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的特征是:1、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是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2、行政处罚的对象是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行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3、行政处罚的性质是一种以惩戒违法为目的、具有制裁性的具体行政行为。 没收是否属于行政处罚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属于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种类有以下这些,其中就包括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该内容由 闫璨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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