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将夫妻共有的房产过户到一方的名下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夫妻共有房产如何转移至一方名下的方式以及相应的法律依据和流程。共有财产变更需要双方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房产也属于共有财产变更,需要双方提交相应的材料,包括身份证明、房权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过户确权审批表等,并且需要经过审核通过后才能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 法律分析 夫妻共有房产如何转移至一方名下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1)婚姻存在期间的夫妻单方名下房产需要过户给对方的话,需要双方带着身份证明、房权证、户口本、结婚证、过户确权审批表等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该过户属于共有财产变更,只要工本费,不需要交税; (2)夫妻离婚后原来夫妻单方名下房产需要过户的话,需要双方带着身份证明、房权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过户确权审批表等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该过户房产也属于共有财产变更。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二、房屋过户流程是什么 1、申请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过户申请; 2、提交申请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证明、过户登记申请书、登记原因证明等其它材料; 3、受理申请,审核材料; 4、审核通过,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 结语 夫妻共有房产如何转移至一方名下的方式有以下几种:过户属于共有财产变更,只要工本费,不需要交税;夫妻离婚后原来夫妻单方名下房产需要过户的话,需要双方带着身份证明、房权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过户确权审批表等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该过户房产也属于共有财产变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和《房屋过户流程》流程,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八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六条 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的,应当将转让条件及时通知其他共有人。其他共有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其他共有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共有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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