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虚假出资了怎么办 |
释义 | 一、虚假出资怎么办 (一)虚假出资股东需要承担内部责任(对公司和其他股东的违约责任) 1、有限公司成立前,股东之间的出资协议对签订股东具有合同约束力,违反该出资协议而未缴纳或足额缴纳出资的,即构成违约,应继续履行出资义务或承担解除出资合同、公司不能成立的法律责任。 2、有限公司成立后,股东即受公司章程的约束,公司章程亦具有契约性质,约束全体股东和公司本身的行为,其中,章程中出资部分的记载即为股东对出资的承诺《公司法》28条即规定了有限公司股东违反公司章程而未足额出资对公司承担出资填补责任,对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即已足额出资的股东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责任后,可以违约为由向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 (二)虚假出资股东需要承担外部责任(对公司债权人的责任) 1、各股东实缴的注册资本之和未达法定最低限额时,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股东不受有限责任的保护,依《公司法》31条之规定,各股东无论自己是否已经履行了出资义务,均对公司债权人承担互负连带责任,股东之间视为合伙关系。 2、各股东实缴出资之和未达公司章程规定的数额,但已达到法定最低限额的,公司具备了独立法人人格,股东亦受到有限责任的保护,虚假出资的股东应在实缴资本与应缴资本的差额内向公司债权人承担清偿责任,已经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不能清偿的范围内向债权人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3、在数个股东均存在虚假出资但未导致公司注册资本低于法定最低限额的情形下,各出资未到位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按其实际出资额与应出资额的差额分担责任。 4、《公司法》31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所以,虚假出资是公司出资股东未实际缴纳出资的表现,虚假出资的股东,需要向公司内部承担违约责任,补足出资额。需要向公司债权人承担外部责任,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必要时,您可以委托我们网站的专业律师来帮助您。 二、虚假出资构成犯罪吗 虚假出资如果数额较大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是可能会构成虚假出资罪的。 虚假出资罪,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的客体是侵犯了国家公司资本管理制度。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具体地表现为以下三方面: 1、必须是违反公司法有关出资规定的行为。 2、必须有虚假出资的行为,即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的。 3、须是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是划清本罪与非罪的主要界限。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公司发起人或者股东。 (四)主观要件 本罪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 三、虚假出资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虚假出资罪立案标准具体如下: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二条规定,申请公司登记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虚报注册资本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一)实缴注册资本不足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限责任公司虚报数额占法定最低限额的百分之六十以上,股份有限公司虚报数额占法定最低限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二)实缴注册资本达到法定最低限额,但仍虚报注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虚报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股份有限公司虚报数额在一千万元以上的; (三)虚报注册资本给投资者或者其他债权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四)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因虚报注册资本,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报注册资本的; 2、向公司登记主管人员行贿或者注册后进行违法活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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