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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2021年山东省异地就医报销政策调整
释义
    医保门诊报销比例为60%,个人最高支付限额为400元;住院报销比例与连续参保时间相关,每满5年增加5个百分点,最高可达70%、80%、90%。
    法律分析
    1、门诊报销的比例。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全体参保居民均享受普通门诊待遇。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进入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60%的比例报销,统筹基金年度个人最高支付限额为400元。
    2、住院报销比例。连续参保时间越长报销比例越大参保居民连续缴费每满5年,医保基金住院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累计不超过10个百分点。如果从2007年连续10年参保,那么在三级、二级、一级医院的住院报销比例分别达到70%、80%、90%。
    拓展延伸
    山东省异地就医报销政策调整:新规定下的医疗费用报销流程简化
    山东省异地就医报销政策调整:新规定下的医疗费用报销流程简化。根据最新的政策调整,山东省异地就医报销政策将迎来一系列的变化。新规定旨在简化医疗费用报销流程,提高报销效率,让患者享受更便捷的异地就医服务。根据新政策,患者只需提供相关的医疗费用凭证和报销申请材料,经过审核后,医疗费用将直接报销给患者,无需再经过繁琐的报销手续。这一举措将大大减轻患者的负担,提高就医的便利性和满意度。此外,新政策还进一步明确了异地就医报销的范围和标准,确保患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山东省将持续优化异地就医报销政策,为广大患者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医疗保障服务。
    结语
    山东省异地就医报销政策调整,简化了报销流程,提高了效率。患者只需提供凭证和申请材料,医疗费用将直接报销给患者,无需繁琐手续。这一举措减轻了负担,提升了就医便利性和满意度。新政策还明确了报销范围和标准,保障了患者权益。山东省将持续优化异地就医报销政策,为广大患者提供更便捷、高效的医疗保障服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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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5 9:1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