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法院合议庭是干什么的
释义
    

法律主观:
    


    法院合议后一般不需要开庭,是否开庭,由法院决定,等法院通知就可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34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一)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 (二)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 (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 (四)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 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不开庭审理的,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 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上诉、抗诉案件,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十二条
    评议原则
    合议庭评议案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评议应当制作笔录,由合议庭成员签名。评议中的不同意见,必须如实记入笔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
    合议庭成员告知
    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六条
    开庭通知和公告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5 22:1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