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西康省是民国时期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早期的一个省,所辖地主要为为现在的川西及西藏东部,多数地区是以藏族为主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当年北洋政府在22个省之外设了热河、察哈尔、绥远、川边等几个特别区,后来国民政府又将它们和宁夏、青海建为6个省,并且将川边特别区改建为西康省。1939年1月1日成立,省会设在康定,刘文辉为省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于1950年4月26日成立西康省人民政府,省府驻地雅安市,省主席廖志高。1955年7月31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关于撤销西康省建制的决议,西康省人民委员会于1955年9月底撤销,其政务由四川省人民委员会接管。至于原因,本人认为主要是为了便于行政管理,巩固西南地区稳定、加强与该地区的民族团结!只能说也许以后会再次建立 法律依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对1978年底以前颁布的法律进行清理的情况和意见的报告的决定》 20.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撤销热河省西康省并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决议(1955年7月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