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申请:夫妻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离婚的,应当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当事人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二、审查:婚姻登记机关严格审查当事人的离婚申请。三、批准:审查后确认当事人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应当自当事人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登记,把离婚证发给他们,同时注销结婚证。《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