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宁波二手房交易评估的收费标准 |
释义 | 甬城二手房交易将实行新的评估收费标准。根据省物价局颁发的这一收费新标准,总价在100万元以下的二手房,其评估费费率从原来的0.25%提高到了0.35%。不过,于去年12月刚刚施行的二手房交易评估收费方式依然有效。 按照新标准,二手房交易评估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办法,即按房价评估金额的大小划分收费档次,按档累进计费。新标准的计费档次共分5档,评估价在100万元以下的(含100万元),费率为0.35%;100万元—500万元(含500万元),费率原为0.2%,现在则提高到0.25%;其余500万元—2000万元(含2000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含5000万元)、5000万元以上等3档,其评估费费率保持不变,分别为0.1%、0.05%和0.01%。 据中介人士测算,此次调价将普遍提高目前甬城二手房市场上房源的交易成本。如一套二手房评估价为70万元,按原收费标准需缴纳1750元评估费,现在评估费则提高到了2450元;一套150万元的房子,今后其所需缴纳的评估费为4750元,比原先多缴12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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