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结婚前的嫁妆是女方的个人赠与,婚后的嫁妆是夫妻的共同赠与,应认为共同财产,但有约定的可以确认权利的归属。彩礼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要进行分割,法院通常会支持。在登记结婚之前陪送的嫁妆应视为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而婚后陪送的嫁妆则应视为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该嫁妆的性质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有特殊约定,则应依约定确认权利的归属。彩礼作为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一般法院会支持分割。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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