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申请人不履行政复议决定怎么办 |
释义 | 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将会对拒绝执行人给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三条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或者不履行最终裁决的行政复议决定的,按照下列规定分别处理: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一、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包括哪些 1、对拘留、罚款、暂扣或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3、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4、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行政许可证和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5、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或不予答复的。 6、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的。 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8、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以及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9、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 10、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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