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复议的申请人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申请人资格的确定,是启动行政复议程序的重要环节。只有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才能提起行政复议申请,被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才能纳入提起行政复议机关的监督视野。行政复议法规定,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是申请人;有权申请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申请复议;有权申请复议的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申请复议;有权申请复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的,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申请复议。一般而言,申请人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见,行政复议申请人必须符合三个条件;一是必须是本人权益受侵犯,对于他人权益受侵犯的情形,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检举、揭发,但不能对之提起行政复议。 治安案件申请行政复议的条件是什么?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什么叫申请行政复议的条件 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应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应当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应当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3、应当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依据。 4、应当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受理范围。 5、应当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 被申请人什么行政复议决定的吗?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由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该组织是被告。由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行政复议申请人属于什么职务? 行政复议申请人是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以自己的名义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要求变更或者撤销原行政行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是什么意思 行政复议被申请人是指申请行政复议并要求变更或者撤销原行政行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所认为的,作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政行为的机关。 根据不同情形,行政复议被申请人也有所不同: (1)申请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直接申请复议的,该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 (2)两个或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名义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申请人; (3)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引起行政复议,该组织是被申请人; (4)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引起行政复议,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 (5)作出行政行为决定的行政机关被撤销,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 该内容由 蒋小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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