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房子有债务怎么办 |
释义 | 离婚时,房子有债务的,可以这样处理的: 1、房子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进行分割,那么双方可以约定,由取得房子所有权的一方,来清偿房子的债务; 2、双方还可以把房子卖给别人,然后用房款偿还其债务,有剩余的,双方再进行平分。 一、农村离婚房屋如何分割财产 农村宅基地房屋有其特殊性,首先要确认宅基地房屋的是属于家庭共有还是夫妻共有。 如果是家庭共有财产,则应先进行分家析产,确定出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份额。 (1)对夫妻一方婚前建起的房屋,结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使用的,如果双方没有相反的约定,这样的房屋由于系一方婚前所得,属于婚前财产,只能判给婚前所属的一方所有。 若,婚前一方建造,而建造房屋所欠的债务是夫妻结婚后用婚后共同财产偿还的,由于房屋是一方婚前所得不是婚后共同所得,因而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判给婚前所属的一方所有。 但因建房所欠的债务用了婚后共同财产偿还,因此,得到房子的一方应补偿房价的一半给另一方(如果是建房的部分债务是婚后偿还的,那么得到房子的一方应当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2)夫妻双方结婚登记之后,一方家庭为子女结婚居住而建造的房屋,在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居住的,这样的房屋视为父母赠与夫妻双方的财产; 分割时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双方平分该房屋。婚前男女双方的家庭共同出资建造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离婚分割时,一般是对等分割。 (3)婚前即已存在的家庭共同房产或原属一方父母的房产结婚后没有明确给夫妻双方的; 男女双方结婚后与其他家庭成员一起居住生活而没有分家析产的,这样的房产属于一方及其他家庭成员的共同房产,不能作为夫妻共有财产予以分割。 (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家庭建造或购买并供全体家庭成员共同居住使用的,应当认定其中有夫妻财产的相应份额; 对属于夫妻财产的部分可以进行分割,通常是确认每一个家庭成员应获得的财产份额,让离开家庭的一方获得与其财产份额相适应的金钱补偿。 二、离婚了房子两个人名字该怎么卖 离婚后,房子是两个人名字的,可以协商卖出去,无法协商的,可以先进行分割,然后再买出去。男女双方对卖房子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共同将房子卖出去,然后就所得的房款进行分割;协商不成的,应当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对房子进行分割后,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再将房子卖出去。男女双方能协商卖房的,将房产卖给他人后,应当共同去不动产登记机关办理过户登记,将房产过户到买受人名下;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对房子进行分割后,人民法院将房子判给一方当事人的,当事人可以拿着生效的判决书去不动产登记机关进行改名,将房子从两个人的名字改为一个名字后,当事人就可以将房子卖出去。 如何认定夫妻共同房产 1、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私有房屋; 2、夫妻一方在婚前承租、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 3、婚前以男女双方的积蓄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房屋; 4、由一方在婚前购买或自建,婚后又以共同财产组织重建的的房屋;仅有部分改建、扩建的,改扩建部分属夫妻共同所有; 5、结婚前,父母出资购置的房屋,明确表示赠与夫妻双方的; 6、结婚后,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的房屋,未明确表示赠与夫或妻一方的。 三、没证的房子离婚分割吗 没证的房子,在离婚时,也可以进行分割。夫妻双方在离婚时,房子是没有房产证的,双方还是可以对房子进行分割,双方可以对房子达成分割协议,双方协商不成的,应当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发生双方未取得房子所有权,或者房子所有权有争议的,不能分割,人民法院只会判决双方都有权使用该房子,双方在取得所有权后,才可以去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分割该房子。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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