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我国刑法规定“情节显著轻微”、“情节较轻”和“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情节恶劣”、“情节特别恶劣”等各种不同的犯罪情节。
 一、刑法中哪些情节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1、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造成危害结果的(刑法第18条);
 2、未遂犯(刑法第23条);
 3、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的教唆犯(刑法第29条);
 4、自首(刑法第67条);
 5、立功(刑法第68条)。
 (1)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
 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刑法第17条)。
 (2应当减轻处罚的情节:
 造成损害的中止犯(刑法第24条)。
 (3)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
 1、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的(刑法第19条);
 2、预备犯(刑法第22条)。
 (4)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
 从犯(刑法第27条)。
 (5)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的情节:
 1、在外国犯罪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刑法第10条);
 2、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刑法第68条);
 3、个人贪污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10000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刑法第383条);
 4、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刑法第390条);
 5、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的(刑法第392条)。
 (6)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的情节:
 1、防卫过当(刑法第20条);
 2、避险过当(刑法第21条);
 3、胁从犯(刑法第28条);
 4、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刑法第68条)。
 (7)可以免除处罚的情节:
 1、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刑法第37条);
 2、犯罪较轻的自首犯(刑法第67条);
 3、非法种植罂栗或者其它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刑法351条)。
 (8)应当免除处罚的情节:
 没有造成损害的中止犯(刑法第24条)。
 二、对法律规定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的处理
 如从犯,到底是从轻还是减轻处罚,则需要我们既要衡量行为人的有无其它法定的从轻或减轻情节,亦要看行为人有无酌定的从轻或减轻情节。如盗窃罪中的从犯,是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需要综合分析其还有无其它量刑情节。如果还有自首、坦白,或者退赃退赔情节等,再无其它加重情节,我们也可以适用减轻处罚的规定,减轻处罚因为盗窃罪有人身刑亦有并处财产刑,所以其减轻处罚亦可以考虑对其免于刑事处罚。
 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刑事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不起诉,人民法院可以免于刑事处罚。犯罪行为由法律所评价,犯罪情节影响着犯罪的不法性需承担的责任程度。
 
 法律客观:
《刑法》
 第六十八条
 立功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刑法》
 第十八条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法》
 第十七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法》
 第十七条之一
 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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