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做假账挪用公款是挪用公款罪. 做假账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会对单位处一定的罚金,对直接负责人也要处一定罚款,如果是国家工作人员的那么还要给予一定的处分。犯挪用资金罪数额较大的话,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要是情节严重的话会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最严重情况下会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是无期徒刑。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规定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相关法律规定的“数额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相关规定的“情节严重”: 1、挪用公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2、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3、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4、其他严重的情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四条 【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四十三条 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其中的会计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