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法定证据种类是什么 |
释义 | 有下列种类: 1.书证。书证是指用文字、图画或符号所表达的思想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2.物证。物证是指以物品的存在、外形、规格、特征等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3.视听材料。视听材料是指录音、录像、电影胶卷、传真资料、计算机数据和资料等。 4.证人证言。证人证言是指诉讼参加人以外的、知道案件情况的人所作的有关案件事实的陈述。 5.当事人陈述。当事人陈述是指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所作的有关案件事实的陈述。 6.鉴定结论。 7.勘验笔录。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63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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