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事业单位女职工哺乳假一般为婴儿出生1年以内,每天享受1小时的哺乳时间。员工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把哺乳时间分开2次进行,每天的1小时哺乳时间是属于带薪时间,单位不可以以任何理由进行克扣工资。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九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第十条 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方面的困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