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过了三个月了还可以申请工伤吗 |
释义 | 工伤认定申请需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提出,否则无法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30日内提出申请。特殊情况下可延长申请时限,否则工伤职工或亲属可直接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申请。未按时提出申请的单位需承担相应费用。 法律分析 申请办理工伤认定的时间,应当是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超过一年未申报的,则不能够再认定为工伤。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拓展延伸 工伤申请期限过了三个月,还能否继续提出申请? 根据《劳动保险条例》规定,工伤申请期限通常为发生工伤之日起一年内。然而,如果申请人在一年内未能提出工伤申请,是否还能继续提出申请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申请人因伤势过重或被迫接受长期治疗而无法及时提出申请,可能会被允许超过一年的期限。因此,如果您的工伤申请期限已经过了三个月,仍然有可能继续提出申请。然而,为了确保您的权益,建议您尽早咨询相关法律专业人士,以确定具体情况和适用法规。 结语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认定申请应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超过一年未申报的,将无法认定为工伤。然而,根据特殊情况和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一年内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根据属地原则,省级或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将负责工伤认定事项。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申请,相关费用将由其承担。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特殊情况下超过一年的工伤申请仍有可能被接受,建议您尽早咨询法律专业人士以了解具体情况和适用法规,以保障您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 第三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2021修正):第三章 工会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七条 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害职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处理,必须有工会参加。工会应当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有权要求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对工会提出的意见,应当及时研究,给予答复。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 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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