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婚后购买的房产,归属于仅有一人名下的问题需要解决。 |
释义 | 婚后共同购房,登记在一人或双方名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共同出资购房,登记在双方名下,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子女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1、双方婚后共同出资购房,房产登记在一人或双方名下。按照共同所有处理,认定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 2、双方父母婚后共同出资购房,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这种情况属于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按照共同所有处理,认定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 3、一方父母婚后出资购房,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如果没有特别约定,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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