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失踪人财产由他人代管,代管人负有管理职责,不得随意处分。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亲属、朋友可代管,无人或有争议由法院指定。代管人不履职或侵犯财产,利害关系人可向法院请求追责或变更代管人。 法律分析 宣告失踪人的财产,只能由他人代管,不可以随意处分。失踪人的财产由失踪人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没有以上人选或有争议的由法院指定代管。代管人负有管理失踪人财产的职责,代管人不履行代管职责或者侵犯失踪人财产的,失踪人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请求代管人承担民事责任,也可申请变更代管人。 拓展延伸 失踪财产代管权人的房产处置权限如何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失踪财产代管权人的房产处置权限受到一定的限制和规定。一般情况下,失踪财产代管权人需要依法申请法院的批准才能处置房产。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失踪人的财产状况、债务情况以及代管人的能力和诚信等,来决定是否同意处置房产。此外,如果失踪人在失踪期间重新出现或者其合法继承人出现,代管权人的处置权限也会受到影响。因此,失踪财产代管权人在处置房产前应咨询专业律师,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确保合法合规。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失踪财产代管权人在处理房产时需遵守相关限制和规定。代管人应申请法院批准方可处置房产。法院将综合考虑财产状况、债务情况及代管人的能力和诚信等因素,决定是否同意处置。若失踪人重新出现或合法继承人出现,代管权人的处置权限可能受到影响。因此,代管权人在处置房产前应咨询律师,确保合法合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被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公民重新出现,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