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儿媳、女婿通常也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继承权。继承法的法定继承人有:(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但又规定了,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儿媳、女婿也并不在继承人范围之内。但从法条内容可以看出,我国法律鼓励儿媳、女婿对配偶的父母进行赡养。相关知识:法定赡养人的范围1、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继子女。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第二十七条第2款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2、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是指老年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婚姻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