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告带走结婚证是否可以起诉离婚 |
释义 | 1、被告带走结婚证可以起诉离婚,当事人可以去婚姻登记机关补办一本结婚证,当事人持户口簿、身份证就可以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然后再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2、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离婚起诉被告是否可以不到庭 1、离婚起诉,被告应当出庭,如果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庭的,则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对于被告地址明确,经法院传票传唤拒不出庭应诉,亦不答辩的,因为离婚案件涉及双方身份关系的处理,所以法院一般对缺席判决还是比较慎重。但对公告送达的案件除外。2、离婚案件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必须本人出庭。这里的“特殊情况”指的是:(一)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二)特殊岗位确实无法离开的;(三)路途特别遥远、交通不便难以出庭的;(四)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出庭的;(五)其他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况。 未登记结婚是否可以起诉离婚 1、未登记结婚不可以起诉离婚。男女双方未登记结婚,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属于同居关系,双方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即可,不用办理离婚。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离婚后探视权人是否可以随意带走孩子 1、离婚后探视权人不可以随意带走孩子。2、如果探视权人在未经抚养权人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带走小孩的,直接抚养方可向法院起诉要求探视权人返还孩子,法院判决后其仍不归还的,当事人可申请法院对其强制执行。3、如果其带走孩子,对孩子造成伤害的,直接抚养方还可申请法院中止不直接抚养方的探视行为。 结婚证不在是否能够起诉离婚 结婚证不在需要先去补办才可以去起诉离婚,如果不补办的到婚姻登记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后也可以到法院起诉。 补办结婚证的需要当事人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相关法律规定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结婚证不在是否能够起诉离婚 结婚证不在需要先去补办才可以去起诉离婚,如果不补办的到婚姻登记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后也可以到法院起诉。补办结婚证的需要当事人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该内容由 陆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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