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纠纷法院会强制执行吗 |
释义 |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法院可以裁定强制执行: 1、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 2、强制拆迁以补偿决定为前提; 3、必须对被征收人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 一、征地单位申请强拆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行政强制拆迁申请书; 2、裁决调解记录和裁决书; 3、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理由; 4、被拆迁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书; 5、被拆迁人提供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权属证明或者补偿资金证明; 6、被拆迁人拒绝接收补偿资金的,应当提交补偿资金的提存证明; 7、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对拆迁决定有争议提起行政诉讼需准备哪些材料? 1、起诉状正本一份。 2、原告主体资格的证明。 3、如需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应递交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受委托人为律师的,应提供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及律师事务所致法院函。 4、行政机关的处理决定书。 5、其他应当提供的证据。 三、房屋拆迁的行政诉讼流程有哪些? 1、起诉。 行政诉讼是当事人不起诉,人民法院不能主动受理。 2、受理。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受理。经审查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在法定期限内裁定不予受理。人民法院经过审查受理后,进入一审程序。 3、审理。 人民法院审理的主要内容是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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