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补偿款可以强制执行吗? |
释义 | 对于行政机关所作出的拆迁补偿款决定是能够强制执行的。如果一方当事人拒不支付生效法律文书中规定的拆迁补偿款,则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于生效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当事人有履行的义务。 一、劳动仲裁不执行怎么办 劳动仲裁不执行可以携带生效的裁决书到当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可携带生效的裁决书到当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但是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强制执行是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等。一经生效,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果个人持有被申请执行的财产、而由人民法院书面通知协助执行的,都有义务按通知的规定执行。 凡是无故推诿、拒绝或者妨碍执行,因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负法律责任。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应以法律文书为根据。 法律文书必须发生法律效力,没有生效的不能作为执行的根据。法律文书还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如果只是确认或者变更法律关系的,则无需执行。 二、调解书到期执行人不履行怎么办 对方当事人在判决规定时效内,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规定的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你要在调解书规定的时间期限到期后才能才能申请强制执行。另外,行政拘留是一种执行手段,只有被执行人有执行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承办法官才有可能采取。 三、强制执行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申请强制执行需要提供的材料,具体如下: 1、强制执行申请书; 2、判决书或者裁定书; 3、生效证明; 4、被执行人的送达地址确认书或者邮寄单; 5、被执行人的身份信息; 6、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四条 当事人必须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 第九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 第九十六条 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三)将行政机关拒绝履行的情况予以公告; (四)向监察机关或者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接受司法建议的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人民法院; (五)拒不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社会影响恶劣的,可以对该行政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