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款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 |
释义 | 依法成立的借款合同有法律效力。借款合同应以书面形式签订,主体合格,不存在欺诈、胁迫、借贷双方串通损害国家和社会利益的情况。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一、借款合同和贷款合同有什么区别? 借款合同和贷款合同的区别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贷款合同是指以金融机构为贷款人,接受借款人的申请向借款人提供贷款的合同。贷款合同成立需要由借贷人向银行机构证明自己的偿还能力,社会征信信誉。借款合同成立需要由双方当事人进行统一协商。 二、实践合同都有哪些 一般认为保管合同、定金合同、质押合同、借款合同、自然人之间的贷款合同是实践合同。具体如下: (一)定金合同。定金合同是合同当事人在签订主合同时,为保证主合同的履行,签订从合同约定的一方提前向对方支付一定金额的货币的担保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收回或者抵消价格; (二)保管合同。保管合同又称寄托合同,是指双方约定一方将物品交付给另一方保管的合同; (三)质押合同; (四)借款合同。借款合同又称使用借款合同,是贷款人定期或不定期将贷款物品免费交给借款人,借款人在一定期限内或使用后将原物品返还给贷款人的合同; (五)民间借贷。自然人与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关系。民间借贷不仅是一种经济现象,也是一种法律现象; 三、借条和欠条谁的法律性更大一些? 借条和欠条都具有法律效力,不存在法律效力强弱的问题。借条和欠条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借条对应的法律关系是借贷关系;欠条对应的法律关系比较多,可以是欠货款、分红、投资款等各种情况,两者性质不同。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二)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三)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四)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施行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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