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境外受胁迫做什么可以不予追究 |
释义 | 如果在境外受到胁迫,被迫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3条的规定,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具体来说,如果符合以下条件,可以不予追究: 1、由于受到胁迫,被迫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在胁迫情况下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并能够证明受到威胁和胁迫的情况; 3、自首或者在被追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在境外受到威胁或者遇到危机时,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寻求帮助: 1、就近寻求领事保护:如果身处境外,遇到困难或危险,可以第一时间联系所在国的驻外使领馆,寻求领事保护。使领馆会提供必要的帮助,包括提供紧急旅行证件、协助联系当地警方和医院等; 2、拨打当地紧急求助电话: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紧急求助电话不同,一般为110、120、911等。遇到紧急情况时,可以拨打当地的紧急求助电话,寻求救援和帮助; 3、寻求当地警方的帮助:如果遇到境外的突发事件或危机,可以寻求当地警方的帮助。当地警方会及时赶到现场,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受害人的人身安全;。 4、寻求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的帮助:在一些国家和地区,会有一些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组织,专门为遇到危机和困难的人提供帮助和支持,可以寻求他们的帮助; 5、寻求亲友的帮助:如果在境外有亲友或朋友,可以向他们求助,寻求帮助和支持。他们可以帮助联系当地的救援团队、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等。 综上所述,在境外遇到困难和危机时,一定要冷静应对,及时采取措施寻求帮助,不要轻易放弃自己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同时,出门在外,也要注意加强自我保护,提高风险意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二十五条 在境外受胁迫或者受诱骗参加敌对组织,从事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及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机构如实说明情况的,或者入境后直接或者通过所在组织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或者公安机关如实说明情况的,不予追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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