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案底是指司法机关对违法人或犯罪嫌疑、被告人或罪犯,曾经违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一般指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或刑法的行为的档案登记,而该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嫖娼是有伤社会风化的违法行为,但并不构成犯罪。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公安机关对嫖娼人员可以15日以下行政拘留,并可以处5000元以下罚款,既然因嫖娼被处理行政罚款的行政处罚,在公安机关就有违法及处罚的记录,也当然就有案底。当然,为保护违法行为人的隐私和基本人权,公安机关是不会向第三人或机构公开或给予查询的,但若有法定的公开、查询的情形除外。 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