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找不到结婚证了怎么办 |
释义 | 没有结婚证的,无法办理离婚。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婚姻采取登记制度。结婚需要登记领取结婚证,以证明双方存在婚姻关系;离婚需要登记或者法院的生效判决文书,以证明双方已经结束婚姻关系。未经登记的婚姻,在法律上不成立,即双方在法律上从未确立过婚姻关系。 没有结婚证的,男女双方只能算同居关系,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与另一方分居,也可以与其他人领取结婚证。这种情况下与他人领取结婚证的,不构成重婚。如果双方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问题存在争议的,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解决对双方同居期间财产进行分割处理。 一、没有结婚证的婚姻怎么离婚 没有结婚证的婚姻,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离婚。男女没有领取结婚证的,只能算作同居关系,男女双方不需要离婚,只需要对共同财产和子女进行处理,但是男女双方实在要离婚的,双方可以选择补办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然后再办理离婚手续。总的来说,没有结婚证的婚姻要离婚的,必须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的,只能算作同居关系,无需离婚。 二、异地没结婚证怎么离婚 1、首先,异地不可以办理登记离婚,只能通过起诉的方式离婚。 2、其次,没有结婚证,如果是领取了结婚证但结婚证遗失,可以补办结婚登记,双方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补发结婚证。补领结婚证以后,如果双方能对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不能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只能到人民法院诉讼离婚。如果另一方不配合去补领结婚证,可以持户口本、身份证去原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出具婚姻关系证明,然后到人民法院诉讼离婚。 3、如果是没有领取过结婚证的,并非法律上承认和保护的婚姻关系,属于非法同居,不存在离婚的问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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