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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程建设合同中的通用条款有哪些?
释义
    主要包括以下条款:
    (1)工程范围,主要包括工程名称及地点,建筑物的栋数、结构、层数、面积等;
    (2)建设工期,即施工人完成施工工程的时间或期限;
    (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
    (4)工程质量,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合同中规定的对建设工程的适用、安全、经济、美观等各项特性要求的总和。实践中,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技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确定施工工程的质量;
    (5)工程造价,即建筑安装某项工程所花费的全部投资。通常包括建筑安装施工过程中的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和独立费用等几部分;
    (6)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技术资料的提供,是施工合同履行的基础和前提,建设单位必须按时提供,才能保证施工合同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顺利进行;
    (7)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
    (8)拨款和结算。工程价款的支付一般分为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款和保修扣留金。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基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是双方当事人约定拨款和结算条款的依据;
    (9)竣工验收,包括隐蔽工程竣工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10)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
    (11)双方相互协作事项。
    合同中通用条款有法律效力吗
    合同中通用条款符合下列要求是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合同中通用条款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
    建设工程合同有哪些内容
    建设工程合同的内容有: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开工、竣工工期及中间交付工程的工期;工程质量保修期及保修条件;工程造价;工程验收及工程价款的支付、结算方式;材料的供应及材料进场期限等。
    建设工程合同有哪些效力
    建设工程合同的效力:承包人需履行进行工程建设,按期完工、交付建筑物等义务,但享有获取价款等权利;而发包人需履行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等义务,但具有验收、接收建筑物成果等权利。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能否约定仲裁条款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能约定仲裁条款。当事人可以自行协议约定仲裁的管辖法院和仲裁的事项,发生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时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合同约定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建设工程合同有哪些分类?
    建设工程合同的分类有,按合同的内容可分为工程勘察合同、工程设计合同、和工程施工合同。上述合同都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按合同的范围可分为国内的工程合同和国外的工程合同。
    
     该内容由 唐其兵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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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7 8:3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