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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试用期不胜任工作辞退有经济补偿吗
释义
    试用期不胜任工作辞退没有经济补偿。
    在这个阶段,公司会按照本公司制定的录用条件去考察职工,如果都不能胜任工作,公司没有义务跟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者继续保持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后符合法定条件的,也能无偿辞退。
    违法辞退的补偿金计算方法: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综上所述,法律上虽然也规定了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下公司要提前一个月去通知职工,但如果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形表现在试用期阶段的话,被无偿辞退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而且试用期内辞退职工根本就不可能还提前通知当事人,都是直接辞退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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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7:2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