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企业的合并与重组是需要经过一定的审批程序的,具体流程如下:首先,企业应当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备案,并在企业所在地的人民政府或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备案;其次,涉及到外资企业的合并或重组需要提交相关文件至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进行审批;最后,如果涉及到国有企业在合并或重组中的重大事项,需要提交国资委进行审批。需要注意的是,合并或重组后的企业还需在合并或重组完成后的30日内进行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十四条:企业的合并、分立、解散和变更有关公司章程、增资、减资、股权转让和外资企业投资比例等重大事项的,应当报经公司股东会决定,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2.《关于中国工商行政管理局受理企业集团备案工作指导意见》:人民政府或其指定的部门经向该机构备案并注明集团企业的名称,该机构自收到备案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第三十一条:外资企业与中国境内企业合并,以及外资企业接受中国境内企业的重大资产重组,应当向商务主管部门申请审批。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企业法》第三十五条: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下列国有企业重大事项进行审批:…… 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企业发生变更的,应在变更发生后三十日内持变更事项和变更文件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