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高空抛物伤人物业有责任吗 |
释义 | 《民法典》规定,物业服务公司对高空抛物行为负有安全保障责任,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物业将承担法律责任。当遭受高空抛物伤害时,应立即保护现场、送伤者就医并确定坠物来源。如果无法确定肇事者,受害人可通过诉讼维权,要求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中高空抛物伤人物业有责任吗 民法典规定,物业服务公司对高空抛物行为采取安全保障措施的责任,如果没有起到安全保障义务的,物业对高空抛物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不明抛掷物、坠落物致害责任】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二、高空抛物砸伤人,无法确定肇事者找谁赔 通常来说,当你遇到高空抛物砸伤人可按以下方式来处理: (1)在发生高空坠物后,有关管理人员要立即赶到现场,确定坠物造成的危害情况。如有伤者,要立即送往医院或拨打急救电话;如造成财物损坏,要保护现场、拍照取证并通知相关人员。 (2)尽快确定坠落物来源。 (3)确定坠落物来源后,及时协调受损/受害人员与责任人协商处理。 如果找不到确定的肇事者,那么作为受害人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维权,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的规定,民法典明确规定了物业服务公司对高空抛物行为的责任。如果物业未能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导致高空抛物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物业将承担法律责任。然而,当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时,受害人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要求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提供补偿。因此,在高空抛物砸伤人且找不到确定的肇事者的情况下,受害人可通过法律途径来追求赔偿。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六十七条 本条例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 第四十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服务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物业服务企业雇请保安人员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应当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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