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吉林省优待证目录清单
释义
    吉林省优待项目清单有以下:
    1、享受优待人员范围为:全国范围内现役军人、军属(现役军人配偶)、退役军人、“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2、优待项目包括:医疗、交通、文旅、金融、影院、油品、通讯、快递、其他社会服务九大类。
    吉林省优待证优惠政策:
    1、国家和吉林省提供的优待服务,主要以《退役军人事务部等部门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吉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部门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优待目录实施办法》及优待目录清单中明确的可使用优待证的优待服务;
    2、退役军人工作部门与相关合作单位签署的各优待类协议所涉及的服务;
    3、各地提供的优待服务;
    4、社会各界主动提供的优待服务。优待证承诺中优待服务内容是开放的,退役军人工作部门将积极拓展优待证的使用范围,不断提高优待证的“含金量”。此外,此轮统一部署的优待证发放工作结束前,退役军人和“三属”在优待证未申领到手前,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持证可以享受的相应优待,仍然可以使用退伍证、转业证、烈士证等有效证件享受优待,优待证并不是每个退伍军人都有,需要符合条件;
    5、优待证申请条件:中国境内户籍的退役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对象可申领优待证。其中,2021年1月1日后退役的,在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接收时,依本人意愿完成申领;
    6、下列情形申请不予受理:因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被开除党籍或者被开除公职的、其他严重破坏对象身份荣誉的。
    综合分析,优待证享受公共交通、文化、旅游等方面的优待服务。国家将不断调整基本优待目录清单项目,以优待证为识别认证载体,充分发挥优待证服务使用功能,更好地为持证人服务。持证人凭优待证享受发放省份提供的优待服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第五十条
    退役军人依法参加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并享受相应待遇。
    退役军人服现役年限与入伍前、退役后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缴费年限依法合并计算。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27 21:4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