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是否可以在民政局进行更改? |
释义 | 离婚协议不能通过民政局更改,需要双方同意。如果发现欺诈情况,可向法院请求撤销协议。依据最高法院解释,签订的离婚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民政离婚协议的更改需要重新签订或通过公证机关或法院申请变更。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出具协议书是为了证明当事人自愿离婚并已处理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 法律分析 一、离婚协议是否可以通过民政局更改 1、离婚协议不可以通过民政局更改。想要更改离婚协议,需要双方都同意才行。如果发现离婚协议欺诈的情形,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离婚协议,重新签订一份协议。如果没有胁迫和欺诈的情形,那协议就是有效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七十条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二、民政离婚协议更改需要什么程序 1、当事人在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的,当事人对离婚协议书内容反悔的,不能在婚姻登记机关更改,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重新签订离婚协议书,必要时可以到公证机关对新签订的离婚协议书进行公证或向法院申请变更离婚协议。 2、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出具离婚协议书的目的,是为了证明在办理离婚登记时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做出了适当处理。 结语 离婚协议一旦签订,一般不能通过民政局更改。只有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重新签订协议。如果发现协议存在欺诈情况,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协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离婚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当事人反悔,可以重新签订协议并进行公证或向法院申请变更。婚姻登记机关要求提供离婚协议书是为了确保离婚是自愿的,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做出适当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八条 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章 婚姻登记档案和婚姻登记证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