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国法律规定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
释义 | 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要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 在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完毕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请自行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 要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深圳住房公积金如何全部提取 深圳住房公积金怎样全部提取: 1、预约 申请人要先到深圳住房公积金网或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预约。 2、受理 预约之后,申请人要先选定一家银行提交相关材料,银行收到材料后要审核材料,对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档次给予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现场审查,并当场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给予现场办结 3、领取结果 申请人领完回执单后,办事人会告知申请人公积金到账时间,然后按该时间到银行提取公积金即可。 住房公积金提取比例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法律依据: 《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以下简称个人结算账户)提取住房公积金是指管理中心及其所属各管理部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时,将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额直接划入职工个人结算账户的提取方式。 《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本办法所称个人结算账户包括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和经与管理中心签订协议可用于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各类银行卡或存折。 《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住房公积金提取原则上采取个人结算账户提取方式,一般由所在单位代为办理。特殊情况下,单位申请将提取额划入单位结算账户的,须经职工本人同意。 该内容由 周琦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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